第七十四章 蒲公英飘散了,怀恋就好,没必要挽留-《龙族之从给路鸣泽打工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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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aspasia餐馆

    最后的点心上了场,蛋糕上面用非常好看的艺术字体写着: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那字实在要比路明非的狗爬字体强出太多,一看写字的那位师傅,已经在成百上千个蛋糕上写下过无数肉麻的语句,经过了千锤百炼。

    不过,这句话,倒是他一次写。他只是默默感慨,现在包场的少爷实在也太过文艺,让他这种中年大叔深感有些跟不上他们的浪漫。

    “逝去的青春吗?的确,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将要逝去的。”陈雯雯感慨着,她的青春相比大多数人都是美好的,她家境优渥,似乎总是无忧无虑,还有一群人偏爱。

    但就算如此,她现在回忆起那段时光,也总有遗憾。

    路明非笑着,“其实只是我突然从脑海里迸出的烂话罢了。我们都还年轻呢,还是大二的学生。”

    “可十九岁也永远回不到十七岁。”陈雯雯回着,时间就是这样,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。

    如果她知道言灵的存在,并且可以拥有言灵的话,她一定会羡慕昂热,因为时间在他那里过得更慢。

    路明非深吸了一口气,“不过有些十七岁想做的事情,十九岁也可以做。”

    路明非打了一个响指,灯光骤然变换,大厅内那温暖明亮的金黄色灯光,瞬间转变成了纯洁的白光。

    《七里香》的纯乐伴奏,换成了一个带着西洋交响乐的超长伴奏曲目。

    萨克斯的悠扬回响在这大厅内。

    陈雯雯知道那首曲子,《    la    vie    en    rose    》玫瑰人生,是《机器人总动员》里一首带着点优雅和滑稽的曲调。

    陈雯雯一下回想起了毕业时,文学社的那个聚会,他们看的电影,正是《机器人总动员》。

    而伴随这bgm的响起,灯光猛的一熄,世界变得昏暗,但无数的白色光点在房间缓缓飘动。

    像是随风飘动的蒲公英。陈雯雯喜欢蒲公英,她只是偶然和路明非提了一次,他却一直记得。

    而和她相处了那么久的赵孟华,每次见面的时候,却都是送的玫瑰。也不是陈雯雯不喜欢玫瑰,只是,赵孟华从来不记得,她喜欢那纯白的蒲公英。

    “我.....”明明都到了这种程度,路明非却显得有些扭捏。过去那个遥不可及的姑娘,现在就在她眼前,路明非似乎一伸手,就能触碰到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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