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只舔狗出大事-《舔狗循环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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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郑匀住在市中心的精装大平层。

    一个人,一百五十平。

    王秋还记得大魔头曾说。

    “买这个小房子,也就为了上班方便。”

    真是酸死个人。

    还好王秋心态平和精神稳定,换个人搞不好就仇富了。

    大魔头的老巢,王秋是想进就进的,因为他有大门的指纹。

    他是除郑匀以外,唯一一个拥有此项殊荣的人。起因就是大魔头为了随时随地使唤他跑腿,当时王秋以不太方便为由拒绝的时候,郑匀轻蔑一笑,跟他讲。

    “就一个破房子有什么方不方便,不要为偷懒找借口,自己把指纹录了。”

    就超凶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自从有了指纹解锁,跑腿跑得很勤快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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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郑总,你小心点,站的住吗?”

    王秋拖拖拉拉的拽着郑匀进门,他体力虽说还可以,但毕竟郑匀这么一个大个子,一点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,王秋也扛不动野猪啊。

    “你坐一会儿……”好不容易是把人给安顿在沙发上了,王秋叹了口气,“我去兑水。”

    说完也不知道郑匀是回应还是没回应,王秋就赶紧去了厨房。

    郑总家里冰箱比脸都干净,里头放的东西还都是王秋上次放过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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