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二章:一人一狗猎野猪-《重回1986小山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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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家里的小狗崽也取了新名字了,叫精灵,那小狗崽也很通人性,对环境熟悉之后,表现的极其可爱,虏获了所有人的心。

    可惜,它目前只能卖萌,而不能打工。

    等野猪彻底断气后,高明程上前把野猪倒提着,让血管里的血全部流尽。

    杀猪杀鸡之类的,都需要放血,而杀斑鸠就不需要。

    因为不用放血,所以活着的斑鸠,都是用手捏住它的口鼻,直接让它窒息而死。

    拔毛也不必烧水浸泡,可以直接拔掉。当然了,用热水浸泡一下也没问题就是了。

    高明程直到这时,才有空仔细打量这头野猪。

    这是一头母猪,但是看身体状态,应该还没有怀孕产崽过,它长得很强壮,如果活着的话,那么明年开春肯定会诞下一群小野猪。

    将野猪提起,高明程估摸着有个一百八十斤重,刚经历过食物丰富的秋季,这些野猪们都长得很好。

    高明程从附近捡了一些枯枝,又堆拢了一些枯叶,准备生火。

    在生火前,他又用匕首划开野猪右上肢的一块皮肉,从里面切出一块肥瘦相间的肉,约一斤左右。

    他将肉丢在地上,说道:“黑虎,奖励你的,吃吧!”

    “汪汪!”黑虎轻叫一声,欢快的低头去吃肉。

    高明程接着又给自己切了一块一斤左右的肉,然后拿出随身带着的盐,将之腌制调味。

    再用削去树皮的木棍插上,放在火堆上烤着。

    在等待烤肉烤熟时,高明程又从腰间皮带上摸出一个小瓶子,这瓶子是钢制的,并不大,能够装半斤酒左右。

    高明程从他爸那儿买了一些酒,这些酒有的用来泡人参,做成了人参酒,有的做成了捻子酒。

    他现在随身带着的,就是人参酒,疲累时喝上几口,能够很快就恢复精神。

    火焰的热力,使肉一点点的烤熟,散发出阵阵肉香来。

    高明程喝一口酒,再吃上一口肉,刚才的疲累就完全消散了。

    只是喝酒吃肉之余,高明程的眼睛余光注意着密林深处的动静。

    那儿,有狼群在窥视!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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