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一章:给对方一个机会-《重回1986小山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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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今天他要进山干一件大事,因此得吃饱喝足了才行。

    凌晨五点半,天色微微亮,高明程推门而出,然后又将院子门关好。

    两狗自然发现他的动静了,却在他的命令下,又返回了狗窝中。

    黑暗中,两双狗眼目送着高明程离去。

    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走在进山的山路上,才吃了一大碗的面条,他可不想剧烈运动,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的。

    今天的他做足了准备,背着一个小包,里面装着一些饼干和水囊,外伤药,以及剩下的十八把飞刀。

    至于手上,他没有拿枪,而是拿着那柄标枪。

    主要是他的枪太次了,拿枪简直是自寻短处,改良后的鸟铳威力小,还得放一枪填装一次铅弹,有这时间,对方的子弹早已经砰砰砰的打到身上来了!

    标枪就不同了,既可以远程投射攻击,又可以近身作战。

    当他的身影隐入山林中,东方鱼白,天色一点点的变亮了。

    重生回来后,高明程的性格少了几分冲动,多了几分沉稳,要是搁在前世,他有这武力值,又被人挑衅,那么二话不说就是干!

    但如今的他会深思熟虑,会做出理智的取舍,所以该战时,他战,该忍时他忍。

    昨天他没有进山,不是没想好,也不是害怕,而是在给对方一个走人的机会。

    倘若今天他进山,发现那伙人依旧在山中寻找他,并且试图杀死他的话,那么他就要把那些人全部都留在这座大山里了!

    在这个年代,往山里钻的人不少,死在山里的人亦不少。

    他心意已定,快速的迈动步伐,如鹰般的眼神迅速的搜查着山中的动静。

    ps:解释一下,我个人喜欢看打斗,再加上听老人说以前有人犯事了,就往山里藏,因此不知不觉就写了这种内容了。但是看反馈,似乎有些读者并不喜欢,我是不是节奏偏了?

    大家可以畅所欲言,我的心态是《这作者很听劝,新书万定了》

    如果不喜欢这种剧情,写完这个后,我就尽量不写了,可以吧?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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