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黄大志表示他的伤早已经好了,至于近况嘛,那就是很好! 因为他是侦破黄金走私案的关键人物之一,因此高国兵给他记了一功,之后是会有奖励发放的,据说是一笔奖金。 “明程,你说我要不要把户口迁到城里来?”黄大志拉着高明程走到角落处,把自己最近纠结的事情问了出来。 现在这会儿,是城市户口吃香的时候,很多人都会绞尽脑汁把户口往城里迁。 从六十年代起,城市户口就比农村户口吃香多了,城市户口是有诸多好处的,而农村户口不但没有那些好处,还得交公粮。 就是现在,不但要交公粮,还有继例等零零散散的钱要交,一年辛苦忙碌下来,落到自己口袋里的粮食和钱都不多。 高明程没急着给建议,而是看向黄大志问道:“你是怎么想的?” 黄大志说道:“宋哥和我说,如果我把户口迁过来的话,只要有钱,就可以拿下一块地皮砌房子,从此以后,我就是城里人了。” 说到城里人三个字时,他声音激动,双眼放光。 试问,这个时候哪个农村人不想成为城里人呢? 哪怕有个城里亲戚,都会觉得脸面有光的很。 高明程想到黄大志手里的那些金子,就明白黄大志真正的心意了,于是他说道:“迁吧!你现在是协警,但以后是有转正机会的,把户口迁到城里,那样会更好些。” 黄大志本就倾向于迁户口了,只是没有下定决心,听到高明程这么说,他立刻就下定决心了。 迁户口这种事情,对于普通人来说,那是极难的! 但对于有权势的人来说,那就是一句话的事情! 如今黄大志在警局混的风生水起,人缘极好,而户籍科也是属于警局管理的,他想要迁户口,那就是极其容易的一件事了。 和黄大志说了一会儿话后,高明程就在小宋的指引下,去了运输公司,他带着高明万来的,如果回去前不去见见高明万,看看他的情况,那就说不过去了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